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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4)
  

  苏联统治时期,国家不给宗教组织提供活动经费,也不拨款进行无神论宣传。宗教组织可以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但不允许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建立宗教政党及其分部,不允许它们进行活动,国家的教育系统同宗教组织相分离。吉尔吉斯斯坦独立后颁布的新宪法一方面规定,本国公民拥有宗教信仰自由以及精神与崇拜活动自由权;而另一:疗面又强调,吉尔吉斯斯坦是政教分离的世俗国家,并重申,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不允许以宗教为基础建立政党;宗教组织不得追求政治目的和任务;宗教人士不得干预国家机关的活动。19962月,阿卡耶夫总统签署《关于落实吉尔吉斯共和国公民信仰和信教自由权利措施》的命令,使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更有保障。为贯彻执行宗教政策和保证公民信仰自由,1996年年初,在吉尔吉斯斯坦设立:附属于中央政府的国家宗教事务委员会。该委员会管理国内一切宗教事务。单就伊斯兰教方面来讲,由国家宗教事务委员会定期召开全国伊斯兰教代表大会,商讨处理宗教问题。该委员会还负责四年一度的穆夫提选举和任命,负责宗教团体和清真寺等宗教场所的注册登记。宗教事务委员会还与各宗教团体之问保持经常联系。该委员会注意发挥伊斯兰教神职人员的作用,让穆夫提作为联系政府和普通教民的桥梁,使其j每力地协助国家进行宗教管理工作。全国伊斯兰教内部事务由一鲁大穆夫提和三名副穆夫提组成的穆夫提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并由他们考核和选派各州的宗教法官(卡迪),再由宗教法官任命各个清真寺的伊玛目,形成一套完整的教阶体系。1997117日,吉尔吉斯斯坦政府通过决议,组建由各有关部、主管部门、最高会议和教会代表参加的跨部门联合委员会,以进一步加强宗教管理工作。

民俗

  尔吉斯斯坦境内各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由于他们的历史传统、文化背景以及生活方式不同,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方面所表现出的风俗习惯也有差异。这里只对主体民族--吉尔吉斯人的风俗习惯作如下简单介绍。

  吉尔吉斯人是由游牧逐渐走向定居的民族,同时也是由最初信仰原始宗教到以后改信伊斯兰教的民族。所有这一切对该民族的婚丧嫁娶和衣食住行方面都给予一定影响,进而形成独具特色的风俗习惯。

  一 与婚姻有关的风俗习惯

  尔吉斯人的婚姻不受民族、部落限制,但盛行父母包办。一般有指腹婚、摇篮婚、幼年婚和成年婚等,早婚现象比较普遍。所谓指腹婚,就是当孩子尚未出生时,就由双方父母包办订婚。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父母发誓永远结亲,并举行一定仪式,当众确认订婚:双方父母都用牙齿咬一下弓箭;都在自己一个无名指上割一个口儿,并互相吮吸对方手指上流出的鲜血。然后,各折断一根树枝,并互相吐一口唾沫等等。如果由于生活中无法预测的原因,这桩婚事没有成功,那么这两家人仍像当初发誓那样,做好朋友。所谓摇篮婚,是指给婴儿订婚。男女双方的父母互称亲家和亲家母。男方父母给女方--女婴戴上银耳环。不管以哪种形式订婚,男方都要向女方送彩礼。彩礼主要是牲口或财产,而且各种牲口和财产的数目应是99的倍数。一般是9头一群的9种牲畜或9件一封的9种财产。

  送过彩礼之后,成年男女就要准备结婚。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新娘的亲属们举行送别仪式。先把待嫁姑娘的小发辫都散开,重薪梳理成已婚妇女的发型。然后,亲戚朋友向她致临别赠言,向她祝福,希望她做个好媳妇、好妻子。

  举行婚礼那天,身着婚纱的新娘在嫂嫂或弟媳的陪伴下去到新郎家。一路上,新娘要放声大哭,向人哭诉,表示不愿离开娘家。

  当新娘到新郎家后,举行如下结婚仪式:取下新娘的盖头;给新娘戴上白头巾(吉尔吉斯人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和幸福);让新娘跳过火盆;男方父母、亲属相媳妇;指定代替父母的主婚人。新娘的父母把早已准备好的嫁妆在举行婚礼那天送到新郎家。这些嫁妆包括新婚夫妇过生活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从针线到牲口,而且嫁妆不应少于彩礼的价值。婚礼之后,男方亲属都轮着宴请新婚夫妇,介绍新娘与丈夫的亲属认识。

  新婚夫妇结合后,对新娘有很多禁忌。例如,新娘对丈夫的亲属不能直呼其名,可用其他适合的词儿代替他们的名字;新娘不能背朝丈夫的亲属坐着,不能伸出一条腿坐着;不能大声喧哗;不能不戴头巾、不穿鞋子走路;避免与丈夫的年长亲属直接会面,等等。

  依照风俗习惯,结婚一年以后,新娘要探望亲生父亲的村庄--回娘家,而且要在娘家住几天或几个月。以现代形式出现的传统婚姻的许多方面一直流传至今。

  二 号分娩有关的风俗习惯

  怨尔吉斯人把妇女分娩视为家庭生活中最重要和最快乐的事件。他们认为,孩子是家族及其传统的继承者,是本民族兴旺永存的象征。因此,还在分娩之前,就尽量保护好孕妇,使其不干繁重的家务劳动;不让孕妇独自走出村庄。千方百计保护孕妇,使其免遭恶魔鬼怪的侵害。孕妇必须把一种写有摘自《古兰经》的、保护妇女格言的、名叫图玛尔(TyMap)的护身符,还有一种用熊爪和雕鹗爪制作的避邪物都挂在自己衣服上。为了保护产妇在其分娩期间不受魔鬼的危害,毡房内昼夜生火。火炉旁边平放一把刀,且刀锋向门。毡房的栅状骨架上,即产妇的头顶上悬挂一支实弹火枪。据说,这些东西能驱魔避邪。

  婴儿出生后40天内不许见生人;满40天那日,亲朋好友都来祝贺,主人宰羊待客。婴儿全身洗净后隆重放入摇篮,称之为入摇篮仪式。

  依照风俗习惯,新生婴儿第一顿饭是让他()吸吮用微火煮沸的奶油。然后给他()穿上第一件小褂--狗褂。这件小褂是从一个老头或一个多子女的、受人尊敬的老太太穿过的内衣上扯下的白色碎布缝制成的。这个小布褂做成后先让小狗儿穿一下,然后再让新生儿穿。狗褂便因此而得名。所有这些做法都是想让新生儿长命百岁,生活幸福,体魄健康和意志坚强。

  按照风俗习惯,妇女不能给薪生儿起名字。只有村庄上德高望重的人才有资格给新生儿起名字。

  小孩刚学走路要举行绳子仪式。届时,父母亲回避,由祖父母主持仪式,叫来左邻右舍的小朋友们参加。绳子仪式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先把孩子领出门,放在毡房前面。然后用一根由白、黑毛线交织而成的细毛线捆住孩子的双腿。接着,让众童从大约20米远的地方跑来解开绳子。从此,这个孩子便开始迈步走路。吉尔吉斯人认为,之所以使用白、黑相交织的毛线,是因为白色和黑色分别象征光明和黑暗、善良与邪恶。人的一生既有光明、欢乐的日子,也有黑暗、悲伤的岁月。因此,一个人从小就应该准备应付生活的挑战。按照伊斯兰教教规,男孩在3岁半或者7岁,举行割礼;女孩在910岁,举行梳辫仪式,即把原先梳的两条大辫子散开,再梳理成大约20条小辫子。从此,她就算长大成人了。

  三 与丧葬有关的风俗习惯

  人去世被认为是家庭、家族的悲剧。如果是青年人或小 者壮年人去世,亲人们会更加悲痛。治丧活动依照程序,按部就班进行。(1)死者家属向其亲戚、朋友发出死亡通知,绘画死者肖像,改穿黑色丧服;(2)悬挂治丧旗。如果是青年人去世,透过毡房的最高点伸出一面红旗;如果中年人去世,毡房上树起一面黑旗;如果是老年人去世,则树起一面白旗;(3)哭泣。在安放死者遗体的毡房里,妇女们为死者哭泣。如果是丈夫去世,那么妻子就披头散发,有意抓破自己的脸皮,并大声哭诉。其他妇女则面向毡房的侧壁坐着,也大声哭诉。死者的遗孀只能在其丈夫过世后第7天或者第40天才能将其散乱的头发重新梳理起来;(4)接待和安置参加丧礼的客人;(5)给死者擦洗身体,然后给他裹上白色殓衣;(6)送葬;(7)下葬。吉尔吉斯人实行土葬。放尸体入墓时,使尸体呈坐状,使死者面朝日出的方向;(8)从墓地回来的人们集体哭泣;(9)把死者的衣服和个人物品:分给参加葬礼的人。如果死者是妇女,还要把一块一块的小布(:赶约50×50厘米)分给大家;(10)举行葬后宴;(11)进行遭,悼活动。死者安葬后的第3天举行小祭,第天举行中祭,第40天举行大祭;(12)善后事宜。在大祭活动结束那天,死者的亲属,包括妻子、儿女都脱掉丧服,并把这些丧服烧掉;做过悼念饭菜的铁锅要在地上倒扣几天;死者的画像安放在墓地。只有完成这一切安葬、悼念活动之后,死者的家庭和家族才能恢复正常的家庭生活。

  四 与宗教信仰有关的风俗习惯

  人们在每年3月下旬春分那天庆祝这个节日。春分前一天,家家都做节日饭菜--用小麦麦粒加牛奶和少量肉煮成稀粥。节日那天,人们身着盛装,互相祝贺。用烟熏毡房的顶盖和牲口;喝节日粥;生篝火。男人和孩子们跳过篝火。他们认为,火具有净化与保健作用。同时,举行赛马及其他娱乐活动。过纳乌鲁兹节的风俗是自古流传下来的,起源于古波斯的袄教(也称拜火教)。这个风俗也同春天自然界万物复苏紧密相关。除了这个节日,还有一系列起源予多神教的风俗。例如,有祭祀地神和水神的风俗。祭祀地神和水神的仪式通常每年举行两次:第一次,在春天,当山上出现青草,母羊开始产羔之时举行;第二次,在深秋,当人们从牧场向冬季营地转移游牧、准备过冬的日子举行。届时,人们宰杀牲畜,做类似过节才食用的饭菜。全村人进餐后举行名叫巴塔(BaTa)的仪式,即向地神和水神祈求保佑,免遭自然灾害和不幸事件。另外,在发生旱灾或者水灾时,也举行集体和个人祭祀活动,向老天爷(TeHnp)和神母(YMaI)祈求开恩、赎罪或者发表感谢之词。吉尔吉斯人的有些风俗产生于该民族信仰原始宗教时期,并得到发展。随着以后他们改信伊斯兰教,其风俗习惯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同中亚其他民族的穆斯林一样,举行伊斯兰教的宗教仪式。伊斯兰教教历每年312日,为纪念先知穆罕默德的诞生日和逝世日举行纪念性宗教节日--圣纪节;伊斯兰教教历每年9月,成年穆斯林守斋一个月。守斋结束,举行开斋节;伊斯兰教教历每年1210日举行宰牲节(也叫古尔邦节)等等。

  五 待客和馈赠有关的风俗习惯

  吉尔吉斯人看来,殷勤好客是一种优良的民俗。吉尔吉斯人说,来客是福。客人不管是萍水相逢,还是远道而来,都要热情招待。家里一切好的东西:食品、床铺以及全家老少的共同关心都要献给客人,如果客人是骑马来的,那主人必须出门迎接,帮助客人下马,把客人请进毡房。对于吉尔吉斯人来说,客人刚进毡房,就问这问那,打听客人来访的目的都是令人不愉快的和没有礼貌的表现。必须安排客人住宿,如果主人不让客人住宿或者因照顾不周,客人会怀着不满心情离去。像这样对待客人的态度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在关系亲近的吉尔吉斯人中,有相互馈赠的风俗。可赠送牲口、猎禽、马饰品、皮鞭、乐器和首饰,等等。依照礼尚往来的习俗,得到赠品者也要回赠,而且要回赠更有分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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