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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经济区
  

 

    海西经济区是以福建为主体,面对台湾,邻近港澳,范围涵盖浙江南部、广

东北部和江西部分地区,与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两个经济区衔接,依托福州

、厦门、泉州、温州、汕头五大城市所形成的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

经济综合体,它是一个不同于行政区划的具有地缘经济利益的区域经济共同体。

    重大意义:海峡西岸经济区东与台湾地区一水相隔,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

珠江三角洲,是我国沿海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

于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与台湾地区地缘相近、血

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近年来,

福建省大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

定了坚实基础。当前,两岸关系出现重大的积极变化,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

展和开展与台湾地区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是进一步发挥福建省比较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沿海地

区经济布局,推动海峡西岸其他地区和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发展的重大举措;

也是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战略部署,具有重大的经济意

义和政治意义。

    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定位: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

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我国重要

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

    2009年5月14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

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

    2009年10月,福建省发改委出台《福建省鼓励台商投资的产业指导目

录》,鼓励台商到福建省投资信息,机械,石化,冶金,纺织制鞋,农、林、牧

、渔业及其深加工,新材料,生物与医药,金融业和服务业十大产业。海峡西岸

经济区正发展成为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

会会员。此次扩容后,协调会成员城市达22个珠江三角洲经济区

 

 


 

 

 


     2009年1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

布会上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规划范围以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

肇庆市为主体,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并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

划,促进珠三角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珠三角经济

区的战略定位是: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的重要

国际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及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后,珠三角同城化的速度在

不断加快,如在珠江口东岸的三个城市深圳、东莞、惠州正在积极打造半小时半

径的“深莞惠经济圈”。

    2009年10月28日,由粤港澳三地合作完成的《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

协调发展规划研究》在澳门发布,研究报告提出总体目标,推动三地合力建设具

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镇群。  粤港澳合作向珠三角西岸推进

    2009年10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

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批准港珠澳大

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会议认为,建设东接香港、西接广东(珠海)、澳门的

港珠澳大桥,对于完善国家和粤港澳三地的综合运输体系和高速公路网络,密切

珠江西岸地区与香港地区的经济社会联系,提升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综合竞争力,

保持港澳地区的持续繁荣稳定,促进珠江两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有关方面明确责任,加强协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建设

优质、安全。

    2010年1月7日,广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公布了最新的《珠三角绿道网

总体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广东将在3年内建设6条长度不一的“绿色道路”

,链接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都市区,全长1690公里,服务人口超过

2500万人。“绿道”是一种线性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

、风景道路、铁路、沟渠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设,内设可供游人和骑车者进入的

景观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民居

住区。绿道网的建设在美国、德国、日本等较发达国家已有成功先例。2010

年3月22日,珠三角绿道网建设正式启动。

    自《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获得通过

以来,广东省积极推进珠三角区域交通一体化方案,相继试行广州佛山年票互认

,撤销31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实行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年票互认。

广州、佛山、肇庆三市年票互认。下一步将推动深圳、东莞、惠州三市通行费互

免;到2012年底,珠三角九个城市将实现年票(通行费)互认互免,最终实

现珠三角区域年票制,为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助力

珠三角核心区域经济生态圈建设。

    2010年4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签署了《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签署仪式。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共11章50条11900多字,涵盖了粤港经济、社会

、民生、文化等合作领域。

    2010年4月13日,由澳门国际机场轮值主办的珠三角五大机场主席会

议在澳门召开,广州、香港、深圳、澳门和珠海五地机场负责人就进一步提升彼

此商务、规划与基建等方面合作签署了备忘录。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

展规划纲要》,珠三角地区五大机场负责人于2009年3月7日联合签署行动

纲领,就五大机场发展定位、共同争取拓展珠三角空域等六个方面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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