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寻求新的竞争优势,近年来跨国公司正在加紧重组或转移其公司总部,如建立区域总部、重置总部职能或者干脆转移全球总部。目前,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26家跨国公司落户京城,北京已跃居第三大500强全球总部之都。由此,促进总部经济 的发展对于北京的城市税收影响巨大。
从实践看,总部经济 对北京的税收贡献是非常明显的。在总部经济发展较快的朝阳区、海淀区、东城区和西城区,其税收收入 比重达到北京市(共18个区)总税收收入的60%以上。
总部企业对北京市贡献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契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为主要来源。
在总部经济模式下,总部企业直接创造的税收和间接创造的税收,由于其自身税源特点不同,有的税种表现出不确定性和流动性,有的税种则表现出相对稳定性。不确定性和流动性的税种主要为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其原因主要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会计法则和法律法规的空白,合理避税,将企业税收转移到低税地区,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而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税源具有相对稳定性,难以转移。总部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对区域税收来说,不仅是一笔可观的税收收入,而且税源稳定。
目前, 北京市18个行政区中,建设用地比重最高的是总部经济发展最快的朝阳、海淀、东城和西城4个区,其单位面积创造的税收也是18个区县中最高的。作为北京总部基地代表的金融街,其主要商务楼宇单位建筑面积的年税收贡献已突破3000元,税收集约度高达73.4,是北京市平均值(0.096)的765倍。
但是,北京总部经济的发展程度还是远远低于东京 和伦敦。北京城市面积是东京的7.5倍、伦敦的10.4倍(即使剔除山区面积,北京平原面积是东京总面积的2.9倍、伦敦总面积的4倍),常住人口是东京的1.3倍、伦敦的2.2倍,但经济总量与这两个城市差距较大。研究显示,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北京市2005年的GDP总量只有东京的8.3%、伦敦的22%。北京发展总部经济大有可为。
当前,我国的税制结构中的个人所得税比重较低,200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人占当年税收总收入的比例为7.0%,北京市这一比重为22.9%,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水平存在较大差异。